Re: [新聞] 徐國勇:即起擴大取締酒駕!!!!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21-12-31 12:55:21
不如簡單點
酒駕 = 逃避臨檢 = 唯一死刑好了
以後臨檢就由兩名警察和一名法官組成三人的小隊
以後臨檢就直接叫司機向著法官作呼氣測試,並由兩名警察見證
如驗出任何非零的讀數,法官則必須處以唯一死刑
由於定罪要件是呼氣測試的讀數而不是司機的駕駛能力,
除非機器出問題否則不可能有任何爭議,
為免麻煩,死刑就就地執行好了,屍體放在車頂也好,吊在路牌下面也好,隨大家便
p.s. 有人敢上訴違憲就直接將法官的地址公開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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