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契約工沒年終,也可以用“獎金”代替吧?

作者: leo1990910 (魯刺客 Leo l'assassino)   2021-12-31 15:31:53
現在說船員是契約工沒有年終
所以就算82個月也領不到
有人說之前航運蕭條的時候
船員一樣依契約領了很多
可是我怎麼覺得他們忽略了一點?
船員在航運蕭條時期,等派船等了好久
有些等了快一年才有工作
有些即使上船也是做六休六,實質年薪砍半
要說船員沒有共體時艱我覺得有失公允吧
現在岸勤薪資區間4萬的,如果是40個月年終
領得和吃風喝浪還爆肝的大副差不多
而且台灣不像歐美,船員是正職員工
歐美船員岸休還是有薪水的
亞洲船員使用契約制是常態
也不能完全說是“自己選的”,對吧?
所以海勤是不是至少應該領個
“薪資-津貼=底薪,底薪×(2021航行天數÷365)×獎金係數”?
而且獎金不在契約規範的範圍
就算沒有40倍,來個1.1倍,也總比乘以零還要多吧?
是不是也比較合理呢? 有沒有卦可以討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