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議晨 / 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廠商被台電拗幫買電腦涉訟 被捲入立委團隊也喊冤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服務處陳姓主任因服務處需要5台電腦,找上選區的台電興達電廠支應
,但電廠苦無經費可以核銷,電廠溫姓經理於是請電廠包商先代購5台電腦,合計15萬元
,再由溫透過「浮報施作數量」方式,以工程款支應包商損失,檢廉接獲情資展開偵辦,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溫被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2年、緩刑5年,需向公庫支付10
萬元,接受法治教育2場。
邱志偉服務處回應,此案最初是社區陳情,需求5台二手電腦要供社區長輩使用,由於當
地為興達電廠回饋區,基於服務因此將全案轉請台電興達電廠協助,後續電廠送5台電腦
到社區中,沒想到卻衍生成司法案件,確實始料未及,事後5台電腦也已全數退回,服務
處也未有人被檢方約詢,直到判決出爐才知道案情始末。
檢廉查出,邱志偉服務處陳姓主任2018年找上興達電廠,請電廠協助提供5台電腦供服務
處使用,但興達電廠無相關經費可以核銷,負責公關業的邱姓經理,找上另名溫姓經理協
助尋找相關經費。
溫念在和邱男的多年情誼,以為邱事後可以找到其他經費核銷,因此與承包商的張簡姓負
責人商量(另行審結),先請包商協助代購5台電腦,總額約15萬元。
包商為了避免日後工程遭到刁難,同意協助電廠購買電腦,買好後還親自送到電廠公關課
,只是事隔一年多,因標案獲利少,當時代購的電腦費用也還沒拿到,為了平衡支出,找
上溫男催討代購費用。
溫後來發現電廠根本沒經費可以支應電腦採購費,於是在「輸儲煤推煤標案」的「落料導
管清通與安裝」工項中,多虛報施作21公尺、合計15萬3216元,雖然負責這項標案的薛姓
承辦員察覺有異,向戴姓會計質疑數量有誤,但向溫報告後溫仍指示承辦人直接蓋章陳核
,順利讓包商拿到15萬元的電腦代購費。
檢廉事後循線展開調查,温姓經理與薛姓承辦員、戴姓會計在警詢、偵查階段坦承犯行,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合議庭考量溫一時失慮觸法,但他偵查中自白犯罪,且已從任職30
年的台電公司去職,並已償還電腦購置款,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2年、緩刑5年
,需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2場。
至於薛姓承辦員,則依共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公庫支
付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戴姓會計,犯業務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
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參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29238
6.備註: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