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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當兒面70刀砍死妻 「不具特別惡性」改判14年
4.完整新聞內文:
當兒面70刀砍死妻 「不具特別惡性」改判14年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01/05/165.jpg
李男行兇後自殘送醫情景,二審法官以他可教化等理由減刑,改判十四年徒刑。(資料照
)
2022/01/05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工程師長期懷疑妻子外遇,妻子不堪其擾執意離婚
,李男竟在幼子面前,持刀狂砍妻子七十刀致死,行凶前還傳「我無時無刻都想殺人、越
想越興奮、甚至會高興」簡訊給妻子,一審認為是家庭悲劇,依殺人罪判十五年,二審台
中高分院認為李男罹患精神疾症,且可教化,改判十四年。
判決書指出,三十多歲李男,前年四月二十九日凌晨於住處,與妻子爭執時,持菜刀、水
果刀等三把刀子,不顧兒子大喊「爸爸,不要」,在兩名幼子面前砍殺妻子,員警噴辣椒
水制伏他,見他腹部有自殘刀傷,將他送醫獲救,其妻不幸死亡。
檢方查出李男有妄想等精神疾病,已服藥多年,他妄想妻子外遇,妻子不堪其擾,加上李
男忙著工作,夫妻感情生變,李男企圖挽回婚姻,妻子仍執意離婚,李男更懷疑妻子外遇
。
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李男無法化解夫妻對婚姻歧見,進而鑄成大錯,依殺人罪判十
五年,李男與檢方都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李男雖否認犯案,但他罹患精神疾病
,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他辨識行為違法等能力降低,應該要減刑,另外,他並非
不顧家庭、遊手好閒、自私自利的人,不是具特別惡性,不是無教化可能的人,改判十四
年,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94046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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