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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查到了!餐飲物價狂漲元凶曝光 這5類食材漲幅最大惹禍
4.完整新聞內文:
國內餐飲物價漲不停,通貨膨脹壓力日益增加,「物價聯合稽查小組」追查後,發現進口
牛肉、本土豬肉、雞肉、食用油品與加工火鍋料等五類食材漲幅最大。高檢署獲報後,3
日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由各地檢署與各縣市政府聯手,查明中、上游供應商
有無囤積或散布不實資訊等抬價行為,以確保物價平穩。
國內肉類與蔬菜的生產端售價無明顯波動,但從去年底起,末端的餐飲業卻陸續調高售價
,行政院為了解其中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責成法務部召集公平交易委員會、農委會、經濟
部、財政部、消保處等機關組成稽查小組,先從已漲價的連鎖火鍋店、速食店等業者查起
。
經過三波行政調查、勾稽24間業者所提供的進貨資料後,小組成員發現進口牛肉、本土豬
肉、本土雞肉、食用油、加工火鍋料等五項食材成本漲幅最大,今年初向上溯源,二度訪
查中、上游供應商,查明盤商進、銷貨的數量是否合理,有無刻意囤積、哄抬價錢,截至
4日,已訪查26間供應商。
高檢署也同步啟動偵查,3日發函要求各地檢署於15日前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
,與各縣市政府農政、衛政、警政與調查局合作,訪查中、上游供應商的價與量,除了查
明有無人為抬價而囤貨,還要釐清是否有廠商傳播不實訊息、造成預期性漲價的恐慌心態
。
與過去不同的是,檢方此次採取「期前偵查」手段,也就是透過各機關即時回傳的訊息,
主動判斷有無主動立案偵辦的必要,不再被動等警調蒐證完成,再報請指揮。檢察官參與
程度高,更具實效性,偵查範疇也更加全面。
法務部指出,檢察官啟動偵查所依據的法條為刑法第251條「意圖抬高交易價格而囤積民
生必需飲食、農產品、糧食,且要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透過查價,查明盤商有沒
有大量進貨但小量賣出,或刻意釋放不實風聲,營造缺貨假象,藉以哄抬價格,從中牟利
。
法務部指出,糧食售價由市場決定,非檢察官,但盤商若刻意囤貨不銷售以抬價,或意圖
影響價格而散布假訊息,仍可能觸法,最重可處3年刑,併科30萬元罰金。
我國對貨品價格採自由經濟,由市場擇優汰劣,只有三度在非常時期透過立臨時法以維穩
物價,分為九二一大地震的「總統緊急命令(九二一震災)」、SARS的「嚴重急性呼吸道
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及武漢肺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
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790249
6.備註:
進口牛肉、本土豬肉、本土雞肉、食用油、加工火鍋料等五項食材成本漲幅最大
查到了,然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