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收養總比當孤兒好
這點我想應該是基本共識吧?
那這個時候有人說那就給異性戀收養就好啦
其實可以的話這樣確實對小孩最好
但問題就是異性戀不給力啊
要嘛沒意願,要嘛沒能力
如果異性戀收養就能給所有孤兒一個家
今天臺灣根本不會有孤兒
那些同性戀想收養也找不到小孩能收養
為什麼今天同性戀還能找到小孩收養?
不就是因為異性戀一直製造孤兒
然後又不想or沒能力收拾善後嗎?
這時候讓多一點人來收養
讓有意願又有能力的人給孤兒一個安心成長的家
能多養一個,就能少一個孤兒
總比現狀好吧?
打個比喻
如果孤兒是50分
同性收養是70分(考量很多人喜歡提的社會歧視)
異性收養是80分
那今天就是能所有人都拿80分最好
偏偏現實就是不如意,不是每個人都能80分
還是一樣有人只有50分
然後有人跳出來願意給70分
就有人要揪著缺少的10分說你不夠格
?
這就好像是種精神潔癖
不能做到最完美,就乾脆放給他爛
這樣比較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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