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ony1029: 疫苗本來就必要之惡 應該比照卡介苗義務111.71.98.126 01/08 03:28
→ fony1029: 施打111.71.98.126 01/08 03:28
聯合國 美國大法官不認為這樣
→ retre77: 身體自主權是這樣用的嗎?180.217.36.129 01/08 04:08
身體自主權不這樣用要怎麼用?
噓 horseface: 呵呵,四處傳染疾病也敢說是自由23.241.114.109 01/08 04:09
看到最後一句還蠻感慨的
去年政府告訴我們,只要達到接種率70%就能群體免疫
有人選擇接種 有人選擇不接種
這都是身體健康自主權的表現
怕被傳染 怕重症就應該自己去打啊
既然都打了疫苗 還怕什麼傳染?
從說70%可以群體免疫 到現在有人帶風向說希望全部強制施打疫苗
不打疫苗就是到處傳播病毒?
更不要說沒打疫苗的人很多根本還沒染疫,哪來病毒?
還沒做的事可以這樣拿來指控別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