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對川普很火大 華盛頓州長籲立法禁民選官員或候選人「說謊」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01/08 16:42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美國《西雅圖時報》(Seattle Times)7日報導,在美國國會
衝突事件6日屆滿1周年之際,民主黨籍華盛頓州州長英斯利(Jay Inslee)呼籲州議會立
法禁止民選官員或準備競選公職者針對選舉結果「說謊」,違者可能坐牢。
英斯利6日說,民選官員或參選公職的人「對選舉結果說謊」,應被視為一種犯罪,並被
以「較嚴重的輕罪」(gross misdemeanor)懲治。但他同天又說,治罪之前必須先確認
這樣的行為「具有引發暴力的可能性」。
報導指出,英斯利是在一場法律相關活動做出以上發言,他不斷攻擊前總統川普,指控川
普「仍堅定持續其政變企圖」。然而,目前尚不清楚如何定義「謊言」、誰有權利判斷是
否為「謊言」,以及這樣的「謊言」是否可能煽動暴力等問題。
華州最高法院過去曾駁回有關禁止參選人說謊的法案,英斯利亟欲推動的法案能否成功仍
有待考驗。根據華州法律,「較嚴重的輕罪」可導致最高364天刑期,以及5000美元(約
14萬台幣)罰鍰等懲罰。
與此同時,美國《福斯新聞》(Fox News)轉載相關報導後,引起激烈的正反論辯。有網
友認同道:「公民會因為對政府說謊受到控告及入獄,任何政府雇員或候選人對公民撒謊
,也應視為犯罪。」
然而,也有網友反諷道:「既然選舉舞弊應被視為叛國或煽動造反,利用政府資源攻擊對
手也應等同看待。」還有人直言:「開始了,把質疑選舉結果的人全都視為罪犯。」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3794490
6.備註:
按這規則,騙神的到底算不算違反了,反正都落選了
學位當然存在,只是當年購買的套餐太爛沒有附論文
還好台灣沒有這條XDDD (美國目前也只是一個提議)
各位不要太不滿,粗暴的言論DUCK不必喔
這篇最大吐槽點應該是自由時報轉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