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歸剛欸!3機車停私有地半年 地主只獲賠3

作者: PPP720817 (酸宅)   2022-01-10 14:05:41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丁牧群
: 3.完整新聞標題:
: 歸剛欸!3機車停私有地半年 地主只獲賠345元卻要付4983元訴訟費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泰山區曾姓3姊弟各有1部機車,長期停放在連姓男子的私有地,連男屢次叫他們不
: 要停,但3姊弟都不甩,連男怒告求償主張他們至少停了5年,以1部機車1天100元計算,
: 共求償10萬元,但法官依據google map街景照片認定3機車都停放半年左右,依地價及佔
: 用面積計算判3姊弟共須賠345元。平均每部機車佔停私有地1天只要付7毛錢。更令人訝異
: 的是,法官判決訴訟費5千元,3姊弟只需付17元,其餘須由連男負擔,連男提告得不償失
: 。
: 連男提告指稱,曾姓3姊弟從2012年就開始佔用他的土地停放機車,至今將近10年,若打
: 對折以5年來計算,一般機車停車位1天30元租金,加上懲罰性賠償金70元,以1天100元計
: 算,因此向3姊弟求償共10萬元。
如果阿 這個連男先立一個牌子 寫著停放機車一小時100元
意思實現等於契約成立
那這樣子是不是就能勝訴拿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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