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王駿杰
3.完整新聞標題:
「喜歡吃辣嗎」警噴醉女辣椒水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縣林姓警員處理醉酒女子手機遺失報案,見對方情緒激動,涉嫌持辣椒水噴臉,再挑
釁讓對方暴怒,依妨害公務罪嫌上銬逮捕;另外,處理民眾質疑攝影取締違停爭議,手上
額溫槍被不慎被揮掉,竟以妨害公務罪嫌逮人,還造成當事人受傷。新竹地方法院認為林
執法違反比例原則,分別依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犯傷害罪,各處拘役五十五、
五十日;傷害部分不得易科罰金。
前年四月五日凌晨,林姓警員在竹北分局大門口值班台服勤務,陳姓女子酒後遺失手機,
哭泣到派出所求助;林上前安撫無效,持辣椒水對著陳女說「妳有吃過、喜歡吃辣嗎?」
隨後見對方哭泣不止、情緒激動拍桌,直接以辣椒水連噴陳女的臉兩次。
陳女痛得大叫,質疑林使用辣椒水時機,林又刻意將臉貼近陳,三次以開口但無聲音、嘴
型有變化方式罵三字經挑釁,等對方暴怒再依妨害公務壓制逮捕。隨即,林又擅自解開手
銬,陳女就醫後清醒逕行離開。
另外,前年三月二十三日,陳姓姊弟懷疑林以手機拍攝違規停車,到警局理論時爆爭執;
混亂中,陳女不慎將林手中的額溫槍拍落,雖立即撿起返還,林仍以妨害公務名義欲逮捕
,再作勢以柔道「大外割」方式壓制陳男,雖因重心不穩跌到,最後仍壓制陳,造成姊弟
輕微受傷。
林被控傷害、妨害自由,但他否認犯行。他辯稱,陳姓姊弟態度差,不但拍掉他手上的額
溫槍,還試圖絆倒他,有妨害公務嫌疑,而陳女持續叫囂且屢勸不聽,他才朝對方噴辣椒
水,為確保效果又噴第二次,他靠近聞陳女是否有酒味,反遭對方罵三字經,才壓制管束
。
法官認為,執法應謹守法律規範,恪守執法客觀公正及純潔,不應過份偏執,更不應逾越
勤務範圍,做出與勤務無關舉動;民眾懷疑自己是否因違停遭拍照而向林詢問,導致雙方
發生肢體衝突,可歸咎於林自身行為造成。林對酒後情緒不穩但無攻擊行為的民眾,兩次
噴灑辣椒水,還以挑釁言詞舉動激怒民眾,再上銬逮捕,顯然侵害人民合法權利。考量林
有情緒障礙,分處拘役五十、五十五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Op02k7
6.備註:
考量有情緒障礙?
有情緒障礙還適合當警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