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議員助理補助費 新北議員王淑慧判9年
2022-01-13 12:50 聯合報 / 記者王長鼎/新北即時報導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她一度喊冤稱「絕對不會
做出貪汙的事情」,繳回不法所得385萬元,新北地檢署109年6月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起訴王女,新北地院今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王淑慧9年徒刑,人頭助理等人分處6月及2年
不等徒刑,可上訴。
王淑慧從政多年,擔任過板橋市民代表、台北縣議員、立法委員,過去擔任立委期間,曾
將提案塞進嘴裡、阻擋提案而受媒體關注。97年立委連任失利後,轉戰新北市議員連任至
今,因基層服務紮實,被地方支持民眾讚稱是「媽姐婆」。
檢調查出,新北市議會設有議員公費助理補助,採實報實銷,一名議員一個月最多可請領
24萬元,每人最高不得超過8萬元,王淑慧在第一屆至第三屆市議員任內聘用姪女王世媛
、外甥女謝明旻、林永瀨、魏可舒、林玉娟、游陬奶H擔任公費助理,卻是以親友名義
虛報為掛名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共335萬4169元,留為己用。
王淑慧出庭時表示,「從黨外時代努力到現在,一直秉持勤政、清廉,拒絕很多財閥、我
需要這樣嗎?檢調單位隨便接到一個檢舉信然後就就汙衊,一些完完全全快樂的孩子,像
王世媛、謝明旻等人就被檢察官嚇死了,我不知道他們未來的人生怎樣,因為我覺得這種
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這是我的想法。」
法官認為,王世媛、謝明旻等人礙於親情壓力,同意掛名擔任王淑慧的人頭助理,並配合
交付金融帳戶存摺、提款卡給王淑慧使用,王淑慧卻將過錯怪罪於檢調或司法改革,完全
不知悔悟,愧對於其擔任民意代表身分,欠缺自覺反省之能力,今依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
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9年,褫奪公權5年。
王世媛、謝明旻、林永瀨、魏可舒各判刑2年。均緩刑5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及接
受4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責付保護管束,均褫奪公權1年。林玉娟、游釵U判6個月,
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5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及接受4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責付
保護管束。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30474
民進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