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何宜信 / 攝影 趙立
3.完整新聞標題:
執法過當?警棍狂打槍砲嫌20下 警:當事人脫臼適當警戒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內埔分局14日深夜,在轄區開六槍逮捕一名違反槍砲彈藥的嫌犯,原本是解決了一件
社會隱憂,不過卻有當時圍觀民眾發現,警方當時面對手無寸鐵的嫌犯還對空鳴槍,甚至
將人壓制了,還狂打對方雙腿,也被質疑有執法過當,但警方也提出說明。
嫌犯vs.承辦員警:「我什麼東西都沒有拿,不要動,你打我要殺我是不是。」
嫌犯高舉雙手,不過雙方仍持續對峙,甚至開槍警告。
承辦員警:「趴著不要動,好了好了。」
好不容易將人壓制在地,但卻看到其中一名員警,拿出警棍,就往嫌犯腿部猛打,短短一
分半鐘,揮舞了近20下,也讓目擊民眾看了傻眼。
目擊民眾:「打太嚴重了啦,警察這樣太沒道理了。」
目擊民眾:「沒死也半條命了。」
目擊民眾:「腳好像要被打斷,如果腿斷掉了,也是警察打的呀,太極端了啦,打到快死
了耶,這不能再打下去了啦。」
換另外一個角度更清楚,三人壓制嫌犯,一人揮舞警棍,甚至上車帶走前。
嫌犯vs.承辦員警:「很辣拜託(幫忙沖水),拜託啦,真的很辣,當然辣呀,不然要甜的
嗎。」
被民眾質疑不當執法的案子,14日深夜就發生在屏東內埔鄉,原來這名有槍砲前科的李姓
男子,當時機車踏板,就放著一把長槍,甚至被發現有逃跑企圖,還用安全帽攻擊員警。
承辦員警vs.嫌犯(111.01.14):「這槍啦!沒有啦!那個是玩遊戲的,什麼沒有,我們現
在看到有這個了!什麼啦?喂!喂!你要幹嘛?」
除了一名員警被打傷,對峙過程,他還對人比出射擊姿勢,挑釁意味濃厚,因此是否執法
過當,民眾也看法兩極。
附近民眾:「我覺得不會過當啊,因為他打警察就不對了。」
附近民眾:「如果他是有危險性的反抗,警察有一點點的行為,是真的還可以接受啦。」
屏縣內埔警分局副分局長吳政杰vs.記者:「那位嫌犯體型比較高大,然後身上還有腰包
,我們不知道他身上還有沒有其他危險物品,用警棍揮擊的那個同仁,其實他的手已經脫
臼了,就是用警棍去適當的制止他的腳去踢擊,有造成他受傷嗎,沒有。」
警方否認有執法過當,也強調嫌犯沒有大礙,希望將當時情況說明,消除民眾疑慮。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696218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