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敬倫
3.完整新聞標題:
陳金德再爆:羅東1558地號曾未農用卻免課百萬增值稅
4.完整新聞內文:
前宜蘭縣長陳金德今(20日)又爆料,「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的「機6用地
」周邊「1558地號」農地曾被堆置土方,遭縣政府建設處開罰,但地主陳正勳的妻子鍾宜
潔交易土地後,依規定要被課百萬元土地增值稅,陳正勳等人卻尋求建設處及農業處重新
認定,得以免課;記者致電陳正勳,電話轉語音信箱;針對此部分質疑,目前也未取得縣
府回應。
13日,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兵分30多路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林姿妙官邸、住家
等,約談林姿妙與縣府4位一級主管等多人到案,漏夜偵訊後,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
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羈押禁見,外傳就是針對「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
有關弊案。
陳金德昨天爆料指出,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不只機6,林姿妙堂姊林束梅集團
在機6周邊農地疑有假交易,將每坪價格由6至7萬元拉高到20萬元,透過炒作墊高自己土
地行情,冀圖在區段徵收分配更多建地。
陳金德今再度爆出,周邊農地其中一塊地號1558農地,由鍾宜潔於2011年買入,後依照
2016年航照圖來看,被發現有堆置土方,遭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以農地非農用違反都市計畫
法裁罰6萬元列管,雖後來改善並種植芭樂,但因土石方去向不明,縣政府一直沒有解除
列管。
陳金德說,鍾宜潔於2018年將土地賣出,為申請免徵土增稅,請羅東鎮公所就土地現況有
農作,發給農證後得以免徵土增稅。
陳金德指出,但於2019年時,財政稅務局發現該塊土地農地未農用部分,尚未解除列管,
依農發條例37條及土地稅法39-2規定,鍾宜潔需被補徵土增稅約100多萬,但陳正勳等人
卻尋求縣府建設處及農業處重新認定該農地有農用後,得以免徵土增稅,這也建設處代理
處長吳朝琴與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遭羈押的原因。
至於針對陳金德昨天爆料林束梅集團在機6周邊農地疑有假交易,以哄抬土地價格,在區
段徵收後換取更多建地的部分;縣府秘書長林茂盛說,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目
前中央還沒有核定,尚未進行協議價購或分配土地的階段,所以本案的市價還沒有送到地
價評議委員會審議,等到內政部核定後,接下來才會啓動查估市價的作業,縣府絕無圖利
問題。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07686
6.備註:
土地的主人第二季:妙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