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廣播電台
2.記者署名:
劉玉秋
3.完整新聞標題:
修憲大邁進 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修憲委員會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連日逐案討論多達75案的修憲提案後,今天(22日)終於審查完竣,並將
民進黨、民眾黨、時代力量達成共識的「18歲公民權」修憲版本送出修憲委員會,交付院
會表決。若在院會順利通過並交付公民複決過關,未來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
第10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在立法院臨時會歷經舉行公聽會及逐案討論朝野立委所提出的75
項修憲提案後,22日終於審查完竣,並將民進黨、民眾黨、時代力量達共識的公民權從20
歲調降至18歲的修憲案送出修憲委員會,交付院會表決處理,但院會處理前,仍須經黨團
協商。修憲委員會會議主席、管碧玲宣告審查結果,各黨代表也在修憲委員會現場合影留
念,紀錄這歷史性的一刻。管碧玲:『(原音)請問各位委員,今日審議之決議,是否有異
議,沒有異議,那我們就通過。』
初審通過各黨均有共識的公民權下修18歲的修憲案為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
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
停止適用。」
至於其餘有關降低修憲門檻、廢考監、基本人權保障等修憲條文,朝野黨團在委員會審查
時無法達成共識,均暫行保留。不過,修憲委員會仍通過臨時決議,認為這是我國自2005
年第七次修憲提高修憲門檻後,至今17年均未能再次成立修憲,考量憲政體制仍存在諸多
問題且修憲機會難得,建請除了「18歲公民權」案外,其餘保留在修憲委員會的提案,均
能盡量再找時機繼續審議協商,努力讓其他修憲議題,能在2024年公投複決,以讓我國憲
法能與時俱進,回應人民對修憲的期待。
而根據「憲法」規定,修憲須經立委4分之1提議,立法院院會討論,需立委總額4分之3出
席(85位立委)、出席立委4分之3同意(64位),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
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但依目前立法院的席
次結構,若沒有國民黨團支持,修憲案將無法通過。因此,國民黨團的態度將成為修憲能
否成功的關鍵。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22787
6.備註:
現在修憲確定除了十八歲公民權以外其他的都沒有一起包進來了,
不知道KMT還會不會擋修憲?
如果會的話不知道他們這次會用什麼理由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