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酒駕罰責加重50%  首

作者: saufu08 (saufu)   2022-01-24 12:46:15
為什麼可以併科罰金啊?不直接強制關個幾天啊?
是因為法律,很善良的為酒駕的人考慮到…
他好可憐喔,他不是故意的啦,他只是吃了什麼薑母鴨,還是喝了什麼飲料的,他怎麼知
道有酒精成分呢?
他還年輕,小朋友而已,他不知道酒駕這麼嚴重啊?要再給他一次機會啦,直接抓進去關
太不人道了?
以後有前科,怎麼找工作啊?
他是單親爸爸,要養家活口,他不是故意的啦,只是做粗重的勞力活,天氣又冷,喝個兩
杯暖暖身,如果你直接把他抓去關了,他家裡的小朋友怎麼辦呢?太沒人性了
等等等…
以上,除此以外,我想不出其他理由為何酒駕不能直接抓進去關吧
※ 引述《xuein (脫線烏賊)》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快訊/立院三讀酒駕罰責加重50%  首犯未肇事可判3年罰30萬元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147/d6147357.jpg
: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2022年01月24日 09:52
: 立法院臨時會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酒駕即便未肇事的刑責,從

: 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根據現行《刑法》185條之3規定,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

: 度達0.05%以上,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 三讀條文明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

: 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三讀條文也規定,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

: 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

: 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124/2176480.htm
: https://is.gd/5PnYUu
※ 引述《xuein (脫線烏賊)》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快訊/立院三讀酒駕罰責加重50%  首犯未肇事可判3年罰30萬元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147/d6147357.jpg
: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2022年01月24日 09:52
: 立法院臨時會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酒駕即便未肇事的刑責,從

: 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編輯: saufu08 (223.136.170.175 臺灣), 01/24/2022 12: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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