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taker627 (你馬英九嗎?)》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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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 小弟弟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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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看嗨嗨大師Josh被老婆打爆跑回家躲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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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如果josh還手給她老婆一頓童家拳這樣是算自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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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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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男女
你互打
兩邊就都是家暴加害人(現在假掰的叫相對人)
法律上就是兩個人去驗傷都可以申請保護令
所以被打就跑就好了
沒事還手讓別人有機會申請保護令幹嘛?
讓人家打離婚官司還可以拿來跟你爭論?
正確SOP
被打迅速逃離去安全的地方,建議不要再回家接觸加害人
去可以開立具法律效應驗傷單的地方
去警察局申請保護令
走法院申請離婚
媽的打一次就會無數次啦
離一離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