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影錄音
然後上法院
聲請精神鑑定
把施暴的一方
送去精神療養院
說你活在恐懼之中
但還是很愛他
要治療他
法院問為何要偷錄影錄音
可以回他
為了保護他
因為他每次摔完東西後
都會失憶
精神記憶嚴重出問題
必須要治療
不然哪天外出意外
自己會很傷心
因為還愛著他
※ 引述《a152508 (a十五二十五零八)》之銘言:
: 被老婆家暴 不能還手
: 因為你只要一還手
: 她馬上可以po FB洗風向 說你家暴
: 那為了避免紛爭 跑回家裡冷處理
: 被酸媽寶 沒擔當
: 唉
: 台灣男人到底造了什麼孽來到這裡?
: 兩性平權這時候又死光了?
: 只有女人的性別權才重要?
: 男人在這個年代就是有苦不能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