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看到路上有人昏倒了,就算你有一身好功夫(會CPR急救、有法律知識、有錢錢
,被誣賴可以賠償,等等等)
你頂多還是只能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不要去碰到他的身體,
才是正解對吧?
不是我們不善良,而是我們擔心事後…
不管救不救得起來,會被家屬告,就算有急救免責
但可能光是跑法院解釋,就很勞心勞力了,幾乎都要請假不能上班了。
說不定還會被法官判賠償(你知道的,台灣法官的素質…)
有沒有就算你有一身急救的好功夫,但真的要第一時間衝上去救人
還是必須猶豫再三,我們一般人能做的頂多就是幫忙打電話叫119的八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