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車糾紛爆打對方致死 有報警符合減刑判10年

作者: oinmrr (就醬路過)   2022-01-27 05:54:52
不用太意外啦
台灣現在的情況就是
沒有不能用的說法 , 只有法官不想用的理由好嗎
只要法官想輕判
講白一點的啦 , 就算該男子當下跟女友在車子裡面打炮
法官一樣是可以當做減刑藉口的啦
連殺人犯都能當司改委員的台灣法律
現在是能期待啥? 笑死
早就說過了 , 台灣法官現在有9成都是只會考試 , 人性了解度如同小學生的智障而已
要改? 還是老話一句
除非哪天被打的是大官或者法界人士
他們才會當下正常起來的啦~~
不然喔? 不如期待母豬爬上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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