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反正我很閒-球燈這邊先來 參戰!!

作者: Heydarlinger (Darling)   2022-01-28 19:28:29
※ 引述《robert983210 (Homo)》之銘言:
: 如題,燈光組出來留言了
: 就是說發現沒卡的那個
: https://imgur.com/ITxDH9Z.png
: https://imgur.com/7gzethL.jpg
: 補個臉書個人發文
: https://imgur.com/Hd42eyO.jpg
: https://imgur.com/2yDvMYb.jpg
: 直接點名鍾佳播不要逃避啦
: 有沒有八卦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補一個被幹毛巾的那位發言
: https://imgur.com/M5a5acv.jpg
: https://imgur.com/fcHQolw.jpg
默默分析一下情況
反閒頻道收入分成是鍾佳播和樂咖拿最多,福林和猛將只有他們的一半左右,並沒有拿三
千其他均分這件事,律師聲明是錯誤的。
(但四人同意這種分配)
猛將本業是廣告製片,認識的業主丟案,但他想把案子導入反閒公司一起賺錢,於是提出
抽傭25%剩下公司分,但其他人皆不同意這種分成,於是鬧得不愉快才有了後續設局簽約
解僱一事。
(廣告界的抽傭在20~45%左右,個人認為不管25%還是40%都非常合理,單純是雙方認知
不同而談不攏)
有人疑問為何其他人有錢幹嘛不賺非要踢掉猛將還花錢資遣?
因為反閒頻道主要還是以業配為主,業配和廣告是完全不同層面的東西,廣告費時費力成
本也較高,但業配可以是一張簡單的照片或手機拍的影片,相對來說低成本高報酬。
以公司的利益來說,接業配能夠有效率的賺錢,何必再浪費時間拍攝廣告?那自然也不需
要猛將這個負責廣告的窗口,而他的攝影功能也是能被其他人替代的,所以其他人想把他
弄走很合理,未來頻道業配增加了/3絕對好過多分潤給多一個人。
以猛將角度來說,高中時代好友,從草創期就一起努力根本也沒領薪水,公司不需要了就
被用粗魯的手段逼走,理由還是很牽強的曠職三日,身為元老自然會崩潰無法接受。
簡單來說兩邊都沒錯,一個從資方角度出發,一個從情誼角度想討公道。
但我個人認為逼退的手法太缺德了,應該有更好的方式能解決,不該用這麼慣老闆的嘴臉
對待一起打拼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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