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上來講這幾張都是自爆的犯罪證據。
非法吸金罪,正式的名字叫非銀行業者經營收受存款罪。
而所謂收受存款,除了一般大家想像的存款業務外,如果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
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
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法律上也以收受存款。
顯不相當的利息則是一般則是會認為向不特定人收受資金,並約定交付資金之人能取回本
金,且約定或給付高於一般銀行定期存款之利率。
更白話來說,如果一個人向很多人說我這個投資案分行優渥,而且保本,以此吸引眾多人
投入金錢,就有構成非法吸金罪的疑慮。
至於事後有沒有如實給付紅利、返還本金,那是有沒有構成詐欺罪的問題。構成非法吸金
不一定會構成詐欺罪、兩者在現今實務上是可以競合的關係。
所以這幾張他自己po的圖,最多只是證明他不是詐騙(但也可能是龐氏騙局),卻反而證
明他有給付顯不相當利息給投資人,是證明自己有非法吸金的證據。
※ 引述《GTOKevin (K)》之銘言:
: 我就不做夢了,剛剛看到的
: https://i.imgur.com/lftvWeB.jpg
: 我睡醒一整個矇,就有人發給我誰誰誰發文了
: 然後我正在滑ins看奶,打算彙整一下資料就刪文了
: 又有人說什麼青青發限動在夜店沒戴口罩能不能跟衛生局檢舉
: 這個我真的不知道了,要問在坐的鄉民朋友了
: 最後,
: 祝各位新年快樂,人人有炮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