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林嘉東
3.完整新聞標題:偷襲比基尼辣妹下體 潛水教練伸狼爪被判3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李姓潛水教練被控趁教女學員潛水時,偷摸身材火辣、穿比基尼泳衣女學員的臀部、下體
私密處,還拉扯女學員的三角褲。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判3個月徒刑,
得易科9萬元罰金。
李姓潛水教練透過社群網路平台臉書,刊登教學員潛水的訊息,吸引女學員曉芬(化名)
與其男友報名,一起在基隆市潮境公園學潛水。
曉芬學幾堂課後,介紹好友小米(化名)也來找李教練學潛水;小米透過手機通訊軟體
LINE與李教練聯絡上後,與妹妹一起向李教練預約潛水課程。
前年8月間,李教練在潮境公園海域,與身穿比基尼泳衣的小米進行一對一教學時,突然
伸出狼爪,偷摸小米的臀部、下體私密處,還拉扯她三角褲,讓小米驚嚇不已,上岸後提
告性騷擾。
檢警調查時,李教練否認犯行,但小米指證歷歷。李被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法院審
理時,李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賠償小米,但遭到小米拒絕,堅決告到底。
法院認為,李男在海域中進行一對一教導小米潛水,利用小米不及抗拒之際,偷摸她臀部
、下體私密處及拉扯小米的三角褲,已屬性騷擾行為,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
之性騷擾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17741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