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凱鈞 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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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凱道為洪仲丘喊冤 張凱鈞質問:我的正本單據在哪?誰變造學費影本?國防部成國防
布?
我交出去結報的都是符合規定的正本, 請有關單位找出來還我清白。不要誣衊我,請把我
交去結報的單據正本找出來!
張凱鈞表示:這案子是否遭有心人士刻意變造後提出影本來羅織凱鈞罪名?只因為不聽國
防單位勸阻,堅持上台為當兵期間枉死的洪仲丘發聲,就遭到國家單位的報復、追殺,拿
不出正本的國防部成了「國防布」。
凱鈞非常感謝媒體記者對民眾黨提名人選的關心,也感謝再給張凱鈞有機會陳訴事實與理
念。
民國85年飛彈危機,凱鈞在建中唸書,那時想從軍保家衛國,奈何未成年無法取得家長同
意;89年台大畢業志願投筆從戎,奮鬥月刊及媒體皆報導,從178旅基層排長到542旅莒光
連隊長、國防大學理工學院少校老師,從未有任何懲處紀律,後來績優遴選於97年11月11
日奉國防部核准學派訓英國倫敦大學進修博士學位,101年底返回國防大學,101年底返回
國防大學理工學院教書,非常感謝國防部各級長官栽培。
102年8月受台大學生會學弟妹邀請,為現任軍官唯一上台為在軍中冤死的洪仲丘案發聲的
人,後遭軍情、保防、軍檢各單位接力調查,而被軍檢控告偽造學費單據,後來軍審法通
過,廢除軍檢,但軍事法院檢察署函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資料竟然沒有當初凱鈞送回國
防大學申請單據的正本,檢察官偵查開的唯一一次庭,凱鈞因不在台灣而請假,辯護律師
也未到,但竟然筆錄記載謝崇浯律師到庭,便匆促起訴。
地方法院審理時,軍檢完全提不出學費單據正本。但證人即當時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負責承
辦該業務之承辦人李翔祖於偵查及審理中具結證稱:
「張凱鈞在97年12月間至99年12月31日赴英留學期間,我負責辦理他生活補助款(含生活
費、保險費及學雜費補助)經費結報業務,是依據國軍全時進修的規定。我印象中有要求
學員要提供正本,影本、副本依規定是不行的,單據由我轉交綜財處辦理結報…」
官方證人作證指稱一定要正本才能申報學費,但是一遇到司法調查,每個單位都推說正本
在別的單位那邊,根本沒有一個單位可以拿出正本,沒有正本證據,影本任何人都可能偽
造,案子卻還能判下去,台灣司法的公正早已滅失嗎?
這案子是否遭有心人士刻意變造後提出影本來羅織凱鈞罪名?只因為不聽國防單位勸阻,
堅持上台為當兵期間枉死的洪仲丘發聲,就遭到國家單位的報復、追殺,拿不出正本的國
防部成了「國防布」。此案,地方法院判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英鎊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
時,追徵其價額。
公訴組檢察官並未上訴,但是凱鈞認為,沒有做的事,就算是易科罰金,也不能認罪自己
沒有做的事,堅持沒有偽造單據的事實,因此上訴高等法院,目前正在審理中,但是因為
軍檢至今都提不出原本存在的正本,以致於此案因證據無法取得而拖延至今,遺憾的是,
桃園地院針對軍檢提出的往來文書進行判決,影響個人清譽事大,凱鈞會上訴到底,捍衛
我個人清白。
凱鈞自從參選以來,一再地被有心人士人格抹黑與汙衊,質疑凱鈞的誠信問題,事實勝於
雄辯,凱鈞會持續性委由律師收集相關資料,透過司法捍衛個人的名譽。柯市長曾說過,
臺灣最不欠的就是「聽說」,在此我也非常的痛心,臺灣的網民、網紅、新聞媒體並未求
證,只憑他人片面之詞、錯誤判決,就捕風捉影,對我個人提出抹黑,造成我個人聲譽受
損,媒體本應該是追求事實,報導事實,如今卻淪為特定人士的抹黑工具,著實令人遺憾
。
面對所有不實指控,都不能撼動我堅持改革的決心,回想我20歲在台大唸書的時候,我就
帶領台大學生爭取軍中人權,2013年洪仲丘事件時,我是唯一以現役軍官的身分參加凱道
的遊行,因此受到了嚴厲整肅,及後續的影本單據所追殺(不知道哪邊冒出來的影本),
每個單位都否認有保管單據正本。我們所有公文往來可以在後續記者會向大眾公布。
凱鈞投入社會運動以來,一直都不忘初衷,我們堅信,臺灣會因為我們的堅持,而會有嶄
新發展契機,我們要持續性的共同努力,我更深信柯市長所言的人要「心存善念,盡力而
為」,凡是打不倒我的,使我更加的強大,公平正義必能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