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測重考生墜樓案 警專聲明澄清

作者: YeezyBoost (350)   2022-01-30 19:53:02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69780
學測重考生墜樓案 警專聲明澄清
2022-01-29 13:54 聯合報 / 記者李宗祐/嘉義即時報導
本月21日大學學測首日嘉義某考場陳姓重考生墜樓不治,留下遺書直指係因與警專護理師
間糾紛,家屬控訴警專沒有積極協調導致憾事發生;警察專科學校發文澄清,強調校方有
依程序調查處理,但是陳生行為涉及醫療法是公訴罪,護理師提起民事訴訟是維護個人權
益,校方仍然協助進行和解,放棄追償。發生這種結果校方至感不捨與婉惜。陳媽媽說,
兒子已經死了,什麼話都是你們在說,難道要再造成家屬第二次傷害嗎?只希望不要再有
類似憾事發生。
警專表示,關於陳民墜樓不治一案,警專感到婉惜、遺憾與不捨,只是針對於報導部分內
容與事實不符部分,特此澄清。
經查去年9月29日,陳民於新生預備教育期間,因腹部不適至醫務室。因看診學生眾多,
由護理人員先做防疫措施,陳民候診不耐,並自認為護理師詢問病情口氣不佳,遂出手毆
打護理師(第一拳毆打護理師左下巴,第二拳毆打左邊太陽穴,第三拳再毆打頭部,接著
拉住頭髮往下壓),其他學生見狀立即將陳民拉離現場。
警專指出,陳民甫入校即發生毆打校護事件,學校立即進行調查及處理。違反校規部分,
予以開除學籍。另因陳民行為涉及醫療法之醫療暴力行為,為公訴罪,依法函送轄區派出
所偵辦,進入司法偵審程序。
警專強調,陳民甫發生本案之初,校方本欲積極安排輔導,但陳民當日即請假返家,遂無
從輔導,該事件第1階段訓育委員會審議時,因陳民以請假為由放棄到場陳述意見。第2階
段申訴評議委員會有出席,於審議陳述時,該委員會均充分尊重當事人,並未限制其只陳
述2分鐘,在場與會之委員均可見證。且陳民對本校委員會決議開除學籍處分無意見。
有關民事求償部分,校方表示,係屬林姓護理師維護個人權益行為,學校居於協助立場,
勸其釋出善意,進行和解,放棄追償。但據護理師陳述,起因於今年1月18日開庭時,檢
察官要求當事人道歉,陳民無悔意,也不道歉,委任師律師才當庭提出60萬附帶民事訴訟
,目的是要讓其知所警惕並無意求償。
公祭當天警專中隊長基於人道關懷以個人名義參加告別式向家屬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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