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

作者: yahappy4u (yo ya ha)   2022-01-31 04:50:37
這是否是台灣某部分老人的通病?
(先撇除社會性因素不得不拾荒的人啦)
484一部分原因是貪小便宜啊,想說撿看看有沒有值錢的東西
但撿多久才一公斤,時間成本勒
啊怎麼不去做一些相對價值高一點的職業?
乾脆直接組隊開個回收公司好了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竊盜罪裡的“犯意”
: 指的不是你有沒有想要去偷的意圖
: 而是你是不是能清楚知道
: 在未經所有權人允許前
: 你正在把一項不屬於你的東西
: 變成你的
: 假設你知道
: 那就是竊盜罪無誤
: 前提是這項東西所有權人
: 在你做這動作前
: 沒有放棄其所有權
: 就這麼簡單
: 所以你在那邊爭執你沒有要偷
: 代表你清楚知道這不是你的東西
: 其實正是在認罪啊...
: 這種情況下,你還不承認
: 那越說罪越重,狡辯無誤
: 因此
: 拾荒這個行為
: 只要出現所有權人一說他不知道
: 那通通都是竊盜
: ※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 2.記者署名: 李奕緯
: :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殺人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新北市一名吳姓資源回收男子,去年10月在泰山一處重劃區空地撿拾價值僅278元的1
2?
: : 斤鋼筋,遭巡邏警員逮捕法辦竊盜罪,去年底新北地檢署以吳男認罪且犯行輕微為由

: : 職權將他不起訴,但吳男自認沒犯意,還沒等到處分書,已輕生明志,含恨離世前還

: : 女兒,案發現場沒有任何告示,警方卻嚴苛執法,檢方又強勸他認罪,讓他深感屈辱

: : 稱:「我根本沒有要認罪。」吳男女兒怒控「司法殺人」,希望該負責的人出來面對

: : 吳男(55歲)女兒投訴《蘋果新聞網》指出,她老家在新北市林口區,是傳統農業社

: : 庭,爸爸年輕時在工廠當技工,工廠關門後便打零工、撿回收補貼家用,但家中還有

: : 資產,並不是窮到要偷東西,爸爸為人老實內斂,沒有任何犯罪前科,且因學歷不高

: : 於法律文書或公家機關都很害怕、排斥。
: : 吳男女兒說,去年11月爸爸到新北地檢署開庭後,就一直很焦慮,擔心警察會忽然殺

: : 裡,或者在路上把他抓走,突然送他進監獄關個5、6年,他也無法理解自己明明沒有

: : 的犯意,為什麼會變成「坦承不諱」?且精神狀況明顯大受影響,不敢出門買便當、

: : 友泡茶聊天,只是每天在家裡來回踱步、反覆掰扯手指,甚至拿水果刀刺自己自殘,

: : 12月7日在家中自縊。吳男女兒控訴這根本是「司法殺人」,希望該負責的人可以出
來?
: : 點話。
: : 全案起因2021年10月5日上午10點吳男開著發財車,行經新北市泰山區中港西路及中
央?
: : 巷交叉口,該處屬塭仔圳重劃區,由新北市府地政局發包給榮工公司進行拆除工程,

: : 見路口一片空地上堆滿建築廢棄物,在廢棄物中找尋有回收價值的物品,徒手撿拾了
12
: : 斤鋼筋正要搬運上車,卻有巡邏員警上前盤查,以竊盜罪現行犯將他逮捕法辦。
: : 吳男原本委請律師出具答辯狀,強調案發空地沒有任何藩籬管制,也沒有標示警語告

: : 私人土地或禁止進入,且他撿拾的鐵條價值僅278元,主觀上就只是在廢墟中撿拾垃
圾?
: : 想要拿到資源回收場交易,並無竊盜犯意。
: : 沒想到去年11月18日地檢署開庭時,律師卻被檢察官說服,建議吳男以認罪方式換取

: : 發落,吳男不知所措,只好同意認罪。最後檢察官雖然以吳男「自白犯行,態度良好

: : 害法益甚微,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理由,依職權將他不起訴,並在12月22日將

: : 訴處分書寄到吳家,但吳男已於12月7日輕生離世。
: : 針對吳女投訴,新北地檢署回應,對於吳男輕生感到遺憾,但檢察官完全依據事證偵

: : 吳男在警詢中、偵查庭上均表示認罪,且與工地管理人和解,案發過程還有附近監視

: : 影為證,全案證據其實非常完整,檢察官最後還考量吳男態度良好、沒有前科、情節

: : ,特別給予職權不起訴,依法偵查並無違誤。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130/GD6OC2BP7VEP3PK54P5Y7I37MM/
: : 6.備註:
: :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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