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weilun (ㄎㄎ)》之銘言:
: 我是不登山啦。
: 但是我對於鄉民對各種緊急服務中特別喜歡叫山難的付錢特別不解。
: 以叫消防隊救火來說,火災排除人為縱火這個因素,應該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有人有
: 疏失才會火災,電器使用不慎,使用火燭,煮菜煮到火災,抽菸抽到棉被燒起來,但是
: 消防隊來打完火之後不會跟有疏失的人收錢阿,不慎釀災可能要賠錢或是跑法院,但是
: 消防隊出勤的成本我真的很少聽說有鄉民要跟發生火災的人收的。
: 另外拿叫救護車來說,你開車在路上撞到人或是自己去撞電線桿,受傷了叫救護車送到
: 醫院,事後可能要賠人或是電線桿,但是救護人員的成本就國家付掉了。這些也都是有
: 人有疏失才會造成的費用卻也是很少聽到有人說出車禍叫救護車要付救護車錢的。
: 錢多少我是不知道,但是台灣每年出車救飆仔或是救這些不慎火災的成本肯定比出直升機
: 救山難的多多了。
你以上說法不算錯誤,但不適合於台灣
大家平常共同生活,火災這一類常見災害要由公
部門負責營救,這是民主與公共政策的結果,公部
門對常見災害通常已經有專業應對的方式與能量
,不至於會形成很大負擔
但是人民去上山下海冒險就不同了,出一趟直升
機吊掛,有可能救援成功,也有可能整個機組倒
賠進去,還沒說一趟就是好幾十萬的花費呢,這
些都不是一般民眾樂見的,還要由全民買單,當
然就會被批評
歐美國家比較崇尚冒險精神的,那自然可以成立
國家巡守岸防隊伍,對這種事件容忍度應該就會
比較高,但是要是沒有了經費,說撤就撤也是理
所當然的,沒有說發生山難就一定得救這種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