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感而發啊,以前的品牌、商人賣東西的通路及廣告門檻比較高,要有一定的本錢及
對產品的信心才會砸大錢去販售產品,由於面對的客群是大眾,不像今日網路品牌只要各
自面對自己的小群體(8+9、文青?)缺點就是選擇不多樣、門較窄、有壟斷的疑慮
而這十年來,網路品牌百家爭鳴,通路門檻大幅降低,只要有手機電腦就可以上網販賣東
西,廣告一個也比一個浮誇,很多8+9發現商機開始賣東西,但奇怪的是,照理說選擇變
多樣,消費者應該更有優勢才對,但沒廣告門檻限制、人人都可以賣東西反而讓消費者更
頭昏眼花了,因為幾百家賣同樣東西的,都把自己的產品吹上天,甚至很多時候會發現其
實他們的產品都來自同一個工廠大量生產
尤其這幾年,那些藝人為了搶占網路市場,也開始接一些網路品牌的代言,連周湯豪、田
馥甄這些大咖的代言可行度都大幅下降
然後最近的澎恰恰也為了錢去接一堆網路品牌代言,而且廣告風格跟其他+9牌沒兩樣,讓
人真的難以分辨這個東西到底好不好,畢竟網路品牌低成本只要騙騙一群沒讀書的8+9購
買就能賺大錢,但是越做越大後讓正常人也開始難以分辨...
雖然說網路時代,有更風盛的輿論及評價機制,但只要產品沒出大包,根本不會被影響,
而且還可以買按讚團、五星團來洗評價,價格也沒多貴
網路時代是不是對於消費者的處境更嚴峻了呢? 大家怎麼想的?有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