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套也是男生出的
何苦為難男生呢
要讓女性生小孩
就是要讓女生有尊榮感
反正台女已經夠強勢了
再多一點也無妨
以前就建議過了
要讓有生小孩的女性有插隊權
生一個小孩媽媽有3年的權利
在台灣不管任何業務,
只要媽媽提出要求都可以優先辦理
像買高鐵火車票或飛機票
只要媽媽提出要求,還有票的話
就是要把票優先留給她
像去餐廳,銀行,電影院
除了已經入座或處理中的
下一位就是輪到有插隊權的媽媽
當然所有的規定都要修改
消費者都要理解
有插隊權的媽媽就是優先
總而言之,讓願意生小孩的媽媽享有3年的特別優待
想要繼續享有就要再生下一胎
不想生的台女永遠要被
媽媽們插隊
也許嚥不下這口氣自己也去生一個
3年能夠擁有插隊權的媽媽
也不過就50萬人
讓這些人有特權換解決少子化
真是太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