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郭芷余/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荷蘭老公性慾太強!空姐受不了 竟遭跨海提告休妻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一名空姐談異國戀,4年前與荷蘭老公結婚,一起在台灣生活。沒想到婚後老公抱怨
她性冷感、不配合親密行為,又不願意學荷蘭文、融入他的家庭,2年多前回鄉與空姐分
居,並跨海訴請離婚。空姐喊冤,表示性生活不協調主因老公「性慾興甚」,且「做愛方
式不自然」、「我不是機器人,你設定就可以了」,但她仍對婚姻抱有希望,甚至願意到
荷蘭共同生活。新北地院認定兩人婚姻並非難以回復,判決不准離婚。
荷蘭籍人夫主張,2018年8月結婚後,和擔任空姐的妻子住在台灣,但結婚1個就遭妻冷暴
力對待,不管他要出遊、探親、發生親密行為等邀約一概拒絕,兩人因此常吵架,每次妻
子都以不想忍受他的情緒、跟他溝通壓力過大為由拒絕溝通,讓他感到十分痛苦,且婚後
僅3個多月,妻就曾吵著要離婚。
人夫認為,他和空姐妻性生活不協調,無論次數、頻率、方式等都無法配合,婚後嘿咻次
數寥寥可數,每次想要親熱,妻都以壓力過大、性冷感為由不願配合,性生活已經成為爭
吵主因;後來兩人一起回荷蘭,妻子又對當地生活意興闌珊,想要搬回台灣,也不想學荷
蘭語,兩人結婚後1年他就回荷蘭工作,分居至今已經超過2年,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因此
提告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空姐人妻則辯稱,兩人婚後感情融洽,丈夫一個人來台灣,她不惜花費積蓄舉辦婚禮,只
為了給他留下美好回憶,誰知道婚後丈夫性慾興甚,不顧她空姐的工作性質,經常是早出
晚歸、長途飛行,總以情緒勒索方式要求做愛,還得要按照他所喜歡的方式,讓她覺得壓
力很大,如果不從,就責怪她性冷感,曾因此吵架鬧到要離婚。
空姐人妻還說,無論如何,她還是想和對方在一起,後來就算丈夫回荷蘭工作,她也是經
常聯繫,甚至還到荷蘭參與夫家成員的婚禮,期間兩人甜蜜恩愛,婚姻裂縫已經修復,就
算偶而有小爭吵,但還是對婚姻抱有希望,也願意和丈夫溝通,共同找出婚姻問題,並一
同克服解決,不希望離婚。
法官指出,人夫雖主張婚後性生活不協調,兩人無法相互配合,成為爭吵主因,但從空姐
妻曾回應他「因為你希望我用你的方式做愛,你的要求讓我覺得做愛不自然」、「我不是
機器人,你設定就可以了」等語,可以理解女方並非不願改變,也非惡意拒絕,就算性生
活頻率不如男方所願,但性生活本來就應基於夫妻間互愛互諒,透過溝通、共同參與諮商
或尋求專業治療來調整及解決,男方單方面主張妻子無法配合其需求,並說這是造成婚姻
破綻事由,卻未見尋求解決之道,「難認可取」。
法官認為,就算夫妻倆已經2年未共同生活,但女方仍希望維持婚姻,並願前往荷蘭共同
生活,顯然對男方存有夫妻情意,也願意努力維繫婚姻,如果兩人婚姻關係無從改善,是
男方喪失維持婚姻的想法所致,那麼男方可歸責性就比較大,依法不可向責任較輕的空姐
妻請求離婚,因此駁回男方請求,判決不准離婚。(郭芷余/綜合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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