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打臉疾管署!檢疫通知書2規定矛盾 佛心

作者: skizard ( )   2022-02-03 00:38:05
打臉疾管署!檢疫通知書2規定矛盾 佛心法官判他免罰10萬
蘋果日報
台南一名李姓男子去年4月從中國返台居家檢疫,里幹事查訪時,他表示自己在透天厝3樓
房間隔離,家裡還有2名弟弟住在不同層樓,沒想到被衛生局認定違反「1人1戶」規定,
裁罰10萬元。李男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南地院指檢疫通知書同時規定「1人1戶」及
「與家人同住遵守事項」,根本是互相矛盾,的確會讓民眾混淆,因此認定疾管署規範不
清,衛生局裁量違法,日前撤銷罰單,李男免罰。
判決指出,李男去年4月8日從中國入境台灣,他在疾管署「入境檢疫系統」網頁進行健康
申報,並選擇在麻豆家中居家檢疫14日,4月9日區公所里幹事會同警員查訪時,確認李男
獨自1人在家乖乖隔離,但詢問家中是否有其他人時,李男老實回答家裡還有2個弟弟原本
就住在這裡,剛好現在不在家,他是一個人在3樓房間隔離。
里幹事回報後,認為李男違反居家檢疫「1人1戶」規定,命他立即改善,2個弟弟當天就
搬出家中,獨留李男1人在家居家檢疫14天到結束都沒回來,但李男還是被衛生局裁罰10
萬元。
李男不服,他說自己已經按規定居家檢疫,通知單上寫要「1人1戶」沒錯,也同時載明「
應儘量與家人分開居住,共同生活者須一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他覺得自己按規定遵
守,沒有和弟弟接觸,不知為何仍遭罰款;他和弟弟經濟狀況都不佳,無法負擔高額罰鍰
,請求撤銷。
衛生局則反駁,李男的情形確實未符合「1人1戶」規定,但考量他初犯、沒有不良動機,
未造成其他損害,僅裁罰最低額度1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當時李男拿到的居家檢疫通知書正面就「1人1戶」的基準,雖載有「符合
該戶內無非居家檢疫者」的定義,但背面「系爭家人同住應遵守事項」,又同時有「應儘
量與家人分開居住」、「共同生活者須一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的遵守事項指示,這兩項
規定很容易讓民眾理解為兩者是並存的附加條件關係。
且通知書規範上寫「符合該戶內無非居家檢疫者」很容易讓民眾看不懂,整份通知書也看
不到更白話一點的描述,例如:「於檢疫期間,申報居家檢疫的房屋建物內僅能由該居家
檢疫者1人獨自居住,不得居住其他人。」法官認為像這種文字敘述只要預先審核就能避
免歧異的發生,因此認定檢疫通知書的規範內容不明確,可歸責於主管機關。
法官認為10萬元罰鍰已是當時最低基本工資2.4萬的4.16倍,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因此無
論基於防疫目的、使人民容易遵循規範及處罰人民違規的前提上,行政機關均有責任以簡
潔明確的文字將規範呈現,避免語意含糊,更不可有語意邏輯的矛盾存在。
而該通知書上既有「1人1戶」規定又有「家人同住遵守事項」,語意確實不夠明確導致李
男違反規定,就算衛生局認為李男有怠於查詢規範內容而有可規責受處罰之處,但10萬罰
鍰並非輕微,宜考量過失減免處罰事由,但衛生局一概不論就直接開罰,是裁量違法,應
予撤銷,裁定李男免罰。可上訴。(郭芷余/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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