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正式老師比代課老師還廢正常嗎?

作者: missp (希望)   2022-02-03 02:29:13
※ 引述《anger312143 (anger)》之銘言:
: 如題
: 表弟上學期在某高中擔任代理老師
: 他說學生都在抱怨某幾個老老師
: 上課不會教
: 期末考試還在課堂上看股票
: 學生們說我表弟這些代課老師們還比較會教
: 有沒有老老師比代課老師還廢的八卦
其實正式老師也不能說是鐵飯碗。
正式老師的解聘,是由學校的教評會來執行的,教評會成員就是老師+主任+校長。
由於學校主任也都是老師兼任的(人事跟會計除外),
所以基本上你也可以看做是,你的同事就可以把你解聘了。
這可跟一般高普考錄取的公務員不同,一般公務員要被解聘極其困難,
但老師的話,不好意思,你同事就可以讓你滾蛋了。
但更地獄的還在後面。
1.教師法14條有列出一狗票情形學校可以解聘一個老師,大家可以自己去google一下。
重點是教育部為了怕一個老師被A學校解雇以後跑去B學校教,
因此規定所有解聘,不論任何理由,皆必須附帶1~4年球監,或是終生不適任。
那個球監是1~4年還是終生是誰決定的?也是教評會。
所以最慘的情況就是,你的同事就可以判定你終生都不能當老師。
你可能覺得,一個老師得作奸犯科了才會被判定終生吧?
不,真相是教評會要判你幾年就判你幾年,只要過了一定比例的同意就可以。
你可能又會覺得,如果教評會大多數人都同意,那也表示這個老師很糟糕吧?
不,教評會基本上就是一個看風向投票的地方,如果風向是「校長希望他死」
相信我,所有老師都會投「讓他死」,不會有人敢跟主主流意見不同。
當然如果一個老師人緣超好後台超硬,風向就會是「輕輕放下」
那這個老師可能就被記個申誡然後又回校園大搖大擺了。
教評會才不會真的去管這個老師的情節輕重,該判幾年,
大家也都是看股票看到一半、團購到一半,啥都不知道就被叫去開會了。
基本上,開教評會前,風向就都定了。意見領袖在教評會上就會暗示大家風向了。
2.如果一個老師不幸被解雇了,不論是被判1~4年球監,還是終生不適任,
基本上都會去打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曠日廢時、打到最高行政法院基本耗掉幾十萬一定要的,
但重點是老師根本不可能勝訴。
原因就在於,行政訴訟是審行政程序,法官根本不管「是否真有這個違規事實」,
學校也完全不需負舉證責任。
理由很簡單,因為行政訴訟就是只看是否違反行政程序。
只要學校解聘的程序、開會的步驟都沒問題的話,老師100%敗訴。
雖然我國行政法有規定,行政訴訟法官亦需要對事實進行職權調查,
但實務上,根本沒有法官會去管是否一個老師是否真的有違規,也不會有任何調查。
這也是就是為什麼你問所有律師,行政訴訟人民勝率多高?
律師都會回答你,最高行政法院的話,連1%都沒有。
如果一個老師是被冤枉的希望法院能還他清白,
抱歉下輩子投胎到別的國家吧。
簡單做個總結吧。
學校要解聘一個老師,只要咬定他違反教師法14條某一點,
不須證據,意見領袖把風向建立起來,這個老師就得滾了。
然後法院是絕對不可能還老師清白的。
所有學校都深知法院永遠站在學校這邊,
只要不讓自己的行政程序出錯,老師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就死了。
3.推文中很多人提到性平,沒錯發生了性平老師就穩死了(除非他後台硬人緣好),
理由就是上面所述。
這也包含被陷害誣告的。
我真的聽說過正式老師被學生誣告師生戀,
學校展開性平調查,雖然學生提不出任何交往證據,但大家當然都相信女學生,
性平會馬上就要求教評會解雇老師,
教評會怕不照做未來要寫報告,乖乖把老師解聘附帶終生不適任,
案子進了行政法院,當然還是死路一條,
就這麼結束了教學生涯。
所以,真的不是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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