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亂解釋來徵稅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機車課徵貨物稅最早的理由是奢侈品
後來人人有機車就改口說是因為環保
環保不環保關財政部什麼事?
而且環保署也有收空污稅啊
反正就是一毛錢不能少收啦
少收會影響財政部的績效
同樣的勞務報酬
如果是文字稿 可以用9B認列版稅
享有每年獨立的18萬免稅額
但如果是幫人網站畫圖 不能認列9B
我實在不懂為什麼 文字稿可以當版稅
但原創的圖片卻是沒有免稅額的50分類
不過國稅局就是這樣分
不照他們的邏輯就會被罰錢
覺得不合理只能自己去提行政訴訟
民主社會行政權擴權的邊界極限
到底在哪邊呢?
台灣那麼多人無腦幫執政政府護航
只要政府說的都一定是對的
實在令人覺得可怕
※ 引述《rainnawind (柴犬五郎正太控飼主雨颯)》之銘言:
: 前情提要:
: 博恩不爽單口喜劇被課高稅,打算鑽法律漏洞改稱「有趣的演講」,以演講名義避稅
: 卦點:
: https://youtu.be/UmaaKwhvgKU
: 薩泰爾收到稅捐處回函,洋洋灑灑三大頁公文
: 重點節錄:
: 。第一段函文結語表示,法律所列舉的課徵為「例示性」項目,「只要有提供表演供人娛
: 樂,有票價或收費,均應課徵娛樂」
: 。但博恩引了一篇Dcard文章,認為上述函釋有違反「租稅法定主義」的疑議空間
: 。第二段函文舉脫口秀定義,竟是直接引述維基百科條目內容
: 。博恩認為維基百科具自由編輯性,定義隨編撰者改寫,當場就改了維基的脫口秀條目送
: 出確定,諷刺這段函釋
: 。後續函文對博恩提供的影片判斷是否應課徵娛樂稅,用「影片資訊欄」說明判斷應繳娛
: 樂稅
: 。但該片段是博恩設的陷阱題,影片中並非真正脫口秀的表示橋段,只是一段宣傳口白
: 。另一段函釋對黃豪平在TED演講中,講了跟個人脫口秀專場一模一樣的段子,北市稅捐
: 處以「發表個人見解」為由,認定為講座或演講性質,因此不需課稅
: 。簡而言之,該函釋中稅捐處都是依表演者「自行聲稱」的分類,而不是(或無法)以「
: 表演內容」,進行是否應課徵娛樂稅的判斷
: 這個法律漏洞鑽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