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高雄防疫旅館爆群聚!全棟緊急清

作者: AMPHIBIA (amphibia)   2022-02-04 15:16:29
※ 引述《a8311700 (modblu)》之銘言:
: 快訊/高雄防疫旅館爆群聚!全棟緊急清空 防疫人員整裝入內清消
: 2022年02月04日 14:38 Ettoday
: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 指揮中心今(4)日宣布新增25例本土案例,其中12例來自高雄,分別為9例高雄港相關、
: 3例諾貝爾幼兒園相關。另外,高雄某防疫旅館也爆發染疫,有同樓層的數人確診,目前
: 全棟預防性清空,住客全部移至集中檢疫所隔離,而透過現場畫面也可看到,防疫人員目
: 前全副武裝入內進行清消。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204/2182981.htm
: 大家注意安全
一直有個疑問,過去小弟學到法治國家的基本精神 (有錯請指正):法律除了限制人民外,
目的同時也在限制政府,避免人民的權利受到損害,畢竟一般小老百姓無力對抗政府
所以即使是過去精神疾病、開放性肺結核要強制住院、隔離,都有很嚴格的條件
也算是為了整體公共的更大利益不得不犧牲/限制個人的自由
就像徵收土地做為公共建設、造成人民的經濟損失,所以給予相對補償(即使價格相對低)
COVID的確認/疑似個案,依據同樣的精神,給予隔離在防疫角度/公共利益上無可厚非
但是足跡重疊的接觸者,理論上民眾配合政府防疫、被限制人自由已經是不得已
那政府不是應該負責提供所有隔離的設施嗎? 更何況台灣還比其他國家多了一年多的時間
就好比土地被徵收已經夠倒楣了,結果政府還要求要人民要自費拆除、整地清運~
台灣平常人權團體那麼多,法律教授/專長那麼多,大家都覺得自費隔離的法律合理嗎?
現在好了,如果自己被隔離限制自由,住進政府要求的防疫機構 (不管叫集中檢疫所、
防疫旅館、甚至○艙醫院),可能要花自己的錢,本來沒病還直接被關到染病~
是倒楣一次不夠,可以倒楣三次的概念嗎? (人身自由+破財+染病)~
理論上負責防疫的機構算廣義的公務員吧? 審查確保防疫機構提供安全的環境是公務吧
如果住進政府安排的防疫機構反而染疫,這樣到底算不算國賠的範圍呢?
就像馬路沒鋪平造成騎士受傷,政府有疏失,那防疫機構不防疫還造成傳染算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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