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認為這樣反而好嗎?
如果沒有感情,就說沒有感情
好好過自己的日子
小孩也不用對他母親有啥期待
女方都能找到下一春
男方自然也能朝著那個方向進展
就算沒有
也無妨
相對一堆離婚父母
在那邊爭奪小孩扶養權
在那邊各種對小孩的親情脅迫
或者是想要利用金錢或者是其他物質條件引誘小孩
其實對小孩教育真的也不是啥好事
既然兩人都已經決定分開
也無法像老外那樣
離了婚後,各自有了家庭,還能一起在家庭日辦聚會
那就像今天這樣未嘗不是好事
講個身邊的例子
女性長輩因為男方多次劈腿家暴離了婚
因為女方當年沒有經濟能力
所以唯一的小孩給男方扶養
但女方又很想不開
三不五十想要關心自己小孩
但男方家庭卻不想給女方關心
只能偶爾去探視
每次去都拿一堆玩具糖果
或去遊樂園玩
之後男方又經歷兩段婚姻
又各自生了幾個小孩
對於這個最大的孩子根本也無心管教
女方想要介入
卻也介入不能
被小孩嗆:是妳自己不要我的,憑甚麼管我?
結果十幾歲早早就懷孕
墮了幾次胎後
也無法生育了
而女方也就這樣藕斷絲連
也到了五十幾歲
現在就算想再嫁,難度也高上很多
重點是小孩也對女方非常不諒解
相對而言
如果我這位女方長輩能夠早點認清現實
決絕一點
就算這小孩一樣沒救
至少自己也可以過好些
要不,如果真的喜歡小孩
咬咬牙,用各種方式討回小孩扶養權
雖然開始幾年可能有困難
但後來男方家庭明顯失去教養功能時
應該是有機會的
像這樣
既無法取得扶養權,小孩也不認媽
又自己想不開心中一直掛念小孩
拿著小孩當藉口放棄去接觸其他異性
還拿錢填小孩這個無底坑
搞到自己也沒啥積蓄
結果就是小孩完蛋,自己也完蛋
當然
最好的情況還是如前述
能像老外那樣成熟的分手
分手後還能一起關心小朋友的教養問題
還能一起聚會,變成一個更大家庭
但這在亞洲社會
似乎是比較少見
至少我身邊的狀況
離婚前是仇人,離婚後也沒好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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