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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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不滿福島食品解禁!馬英九嗆辦公投 蘇貞昌:妨礙國家進步
根據 2018 公投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8609
第九案 反對福島核食品進口
「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
(茨城、栃木、群馬、千葉) 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結果: 同意 779 萬 (77.8%) vs 不同意 223 萬 (22.3%)
當年公投通過,不是禁止核食,而是禁止「福島與周遭4縣市」的農食品進口。
現在民進黨力推福島農食品可以進口是合法的嗎?
公投到底有沒有效力呀?還是有多少效力?有沒有法律系的能幫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