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記者署名: 黃翊婷
完整新聞標題: 媽祖遶境完約同事老婆色色 車震男一句「逼我當渣男」下場曝
完整新聞內文:
作業員阿強(化名)偷吃同事的老婆小蘋(化名),兩人不僅在公園旁車震,返家後還繼
續以視訊方式進行性互動,他甚至曾在臉書PO文自曝,2019年間參加完大甲媽祖遶境,便
與女方在橋下約會「開啟我們之間的故事」。小蘋的老公氣得提告求償60萬元,高雄高分
院合議庭日前裁定,阿強得賠償35萬元的遮羞費,全案確定。
判決書中提到,阿強明知小蘋已婚,仍在2019年4月間發展婚外情,兩人2020年1月曾在台
中沙鹿公園附近車震,返家後還以視訊方式進行性互動(含裸露身體私密部分);後來小
蘋決定回歸家庭,於是開始疏遠,並在2020年5月明確告知想要結束這段感情,沒想到卻
遭阿強威脅,如果不離婚就要公開私密照片給她的老公、親友和同事。
小蘋的老公得知此事後,氣得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獲判賠償30萬元。然而,雙方對於這
個結果皆不滿意,全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阿強辯稱,他知道小蘋已婚,3人還是同公司
的同事,2018年間因為人事異動與女方任職同一單位,當時曾多次聽聞對方訴苦夫妻感情
不睦,所以私下常常相約談心,期間並無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況且就算要罰錢,也應該是
兩人平均負擔。
小蘋則證稱,是在2016年認識阿強,並於2019年4月開始交往,2020年5月分手,兩人除了
在沙鹿公園的那一次車震之外,只有老公不在時才會相約單獨出去,交往期間外出次數不
到10次,但都有親吻、擁抱、愛撫等行為。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調閱阿強的臉書PO文內容,發現他2020年曾發文感嘆,2019年4月參加
完大甲媽祖遶境,與小蘋在橋下約會,「開啟我們之間的故事」,如今只剩下回憶跟破碎
,「就在這段宛如分手後又復合的日子裡,我們發生關係,視訊裡情色互動」、「照片原
本只是我自己想收藏,真的沒想過要用外流來威脅妳」、「有人要逼我當渣男,我什麼也
不用說,用一段親密互動影像來成全他的要求,一切就曝光了」。
合議庭認為,阿強在PO文中不否認與小蘋曾發生性為,而且持有性互動的視訊影像,其他
文章例如「在找刺激,沙鹿公園旁」等等,也都與小蘋老公出示的證據時間、地點相符,
考量到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35萬元的遮羞費較為適當,全案確定。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44LLGX
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