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毛小孩將解禁 內政部擬修法廢「禁寵令」

作者: CNS3056 (奶奶)   2022-02-10 19:24:38
.媒體來源:公視
2.記者署名:黃子杰 陳立峰
3.完整新聞標題:
毛小孩將解禁 內政部擬修法廢「禁寵令」
4.完整新聞內文:
越來越多民眾會飼養寵物,但相關法令對寵物不夠友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
要住戶大會有過半的人同意,社區就能禁養寵物,引發爭議。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將修法
,廢除禁寵令條款,在修法前的過渡期,先發布「飼養寵物管理辦法」,讓管委會依循,
包括登記造冊,寵物不得汙染共用部分環境,繫繩牽引等適當防護措施。
寵物是許多民眾的心肝寶貝,國人飼養比例將近3成。不過,相關法令對寵物還不夠友善
,像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住戶大會有過半的人同意,該社區就能禁止養寵
物,已爭論許久,經過動保團體、跨黨派立委多次倡議,內政部營建署打算下半年修法,
廢除「禁寵令」條款,消息一出,引發正反議論。
飼主林同學說:「(禁寵令)不合理,而且在可能最壞的情況下,主人如果沒有辦法,他
們可能會有些遺棄寵物的情況,所以不太好,主人自己的責任心,就是幫狗狗貓貓,清理
牠們的大小便,這是很基本的。」也有社區大樓住戶說,「樓梯會有味道,電梯裡面會有
味道,我就是不喜歡。」
持反對意見的民眾擔心,公共空間容易產生臭味、社區不得安寧,希望在保障民眾飼養寵
物的權益,也得顧及其他住戶的權利,配套措施不可少。對此,營建署在修法前的過渡期
,會先發布「飼養寵物管理辦法」,包括飼養寵物登記造冊、外出需要牽繩,不能隨意便
溺汙染共用環境等。如果飼主沒有善盡照顧責任,可依《動物保護法》、《社會秩序維護
法》、住戶公約開罰。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表示,「比如說公共空間裡面,你不能夠任意大
小便,這些都是基本的,你要去做寵物登記,你要打預防針應有的,這些基本上我們法律
上既有的規範,把它濃縮到我們提供的一個版本,可以透過這樣的檢舉,對這些不盡責任
的飼主,可以適當懲罰。」
動保團體認為,「飼養寵物管理辦法」可以讓管委會有所依循,營造友善動物社區,而這
次修法只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無法適用租屋族,房客若跟房東簽約禁養寵物,未
來還是不能飼養寵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6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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