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台鐵普悠瑪翻覆 3前任台鐵局長不起訴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台鐵北迴線普悠瑪列車第6432車次,2018年10月21日下午4點48分行經宜蘭縣冬山至蘇新
間路段的新馬車站,以高達140公里的時速出軌,車上的366人中,有18人死亡,另外200
多名乘客輕重傷。宜蘭地檢署追查7個多月,2019年6月起訴台鐵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吳
姓綜合調度所長及尤姓司機員等3人,前台鐵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等16人獲不起
訴。高檢署發回宜檢續查,宜檢仍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16人獲不起訴確定。
這場車禍因列車衝擊力道猛烈,扯斷電車線、撞斷水泥樁、鋼構門型框,水泥陸橋邊被撞
崩,8節車廂或翻覆或被擠壓成W字形,是台灣史上死傷最嚴重的火車意外。其中,北上參
加婚宴的台東董家17人出遊,卻有8人罹難。
檢方調查時,曾指尤在駕駛普悠瑪號,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
tion, ATP)時,因列車已無 ATP 接收感應器監控車速,司機員更應注意其速度不得超速
,並隨時為煞車準備以避免危險,途經宜蘭境內大溪站附近時,因感覺列車加速時動力異
常,經關閉ATP 後,係以手動、目測方式駕駛列車。
檢方當時認為,尤未注意列車進站及過彎時應符合速限規定,竟將列車加速至約時速140
公里高速,導致列車於同日下午4點48分許,在新馬站附近無法過彎而出軌,全車翻覆,
造成乘客18人死亡,另致200多人輕重傷。
宜蘭地院去年10月依過失致死罪判尤徒刑4年6月,另柳、吳2人無罪,案件現由台灣高等
法院審理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90094?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6.備註:
台鐵普悠瑪事故 3位前台鐵局長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