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1164 (微糖少冰特大杯)》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記者 張寓科 / 攝影 林隆士 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免費加麵「吃不完罰$1000」 挨轟:是在哈囉
: 4.完整新聞內文:
: 很多餐廳都會提供免費加飯加麵優惠,不過台北市一家知名拉麵店,竟然在外牆貼出公告
: 寫下,加麵吃不完的話就要罰1千元,引來民眾砲轟說,一碗麵最多才300元,吃不完大不
: 了再付一碗的錢,覺得罰1千元實在太誇張。
: 大口大口吸著拉麵,主打道地日式風味,吃一碗還不夠。 消費者:「老闆,幫我加2球麵
: 。」 加麵不用錢,但吃不完,這下真的要兜著走。 記者張寓科︰「其實老闆還有說,這
: 個拉麵是可以免費加麵的,但是如果你加了麵吃不完,還需要另外再付新台幣1千元,因
: 此也備受爭議。」 同集團不同分店,北市知名拉麵店,還沒對外營業就先貼公告,原價
: 300元不到的拉麵,吃不完竟然要付$1000。
: 民眾:「因為每次吃不完,都是付清潔費或是麵的錢還可以啦,那1千元是在哈囉?」 真
: 的是在哈囉,但沒吃完要罰多少,可不是老闆說了算。 律師劉韋廷:「不管從消保法第
: 12條,或從民法247條之1的規定,這種額外加諸消費者,不相當的懲罰或約定,是顯失公
: 平,是會被視為無效的。」 明顯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律師說真要罰,最多也就是一碗麵
: 大約3百元的錢;不過員工說,會這麼做是因為遇過不好經驗。 拉麵店員工:「加2球可
: 能吃個1、2口,然後根本原封不動放在那裡,大家如果一看到免費這兩個字,就開始不會
: 衡量說,自己根本吃不下。」
: 不過後續會再跟老闆討論,否則也怕嚇跑客人。 記者張寓科︰「想要吃一碗拉麵,到底
: 有多難呢?我們可以看到,老闆在門口這邊,洋洋灑灑列出9條規定,還沒吃到麵,就已
: 經看得頭昏眼花。」 規定說,每人低消1碗拉麵、吃剩的不能打包,另外得全員到齊再排
: 隊,如果自備容器加麵帶走,老闆會報警。雖然為了一碗麵吃不完,警方也不見得會受理
: ,但老闆把醜話說在前,要你別貪小便宜。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GoNAdD
: 6.備註:
: https://youtu.be/mwgv7dN1RW8
話說拉麵ㄈㄓ還真可愛
自己家裡亂成那樣身上都有味道
結果跑去自費幫人家整理
根本拉麵界朱老
要是這樣對自己大概早就不用跟左右手溫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