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不食人間煙火」槓上馬英九 黃珊珊再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22-02-13 11:19:17
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雲
2.記者杜冠霖
3.完整新聞標題:
為「不食人間煙火」槓上馬英九 黃珊珊再批:他當年稱維士比是維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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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12日談論「攤販精進計畫」時,指前總統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期間,曾在
質詢時說自己從小到大沒有到攤販買過東西,但馬英九辦公室翻出議會公報,打臉黃珊珊。
對此,黃珊珊再次回擊,當年馬英九還曾說維士比是維他命,「是誰不食人間煙火?馬辦需
要震怒嗎?國民黨又不只馬先生不食煙火。」
黃珊珊表示,擔任台北市副市長以來,最感慨的就是如今依然在解決幾任前市長留下的難題
,就如同現在市府團隊努力推動的台北市攤販精進計畫,「在我擔任台北市市議員任內,見
證許多諸如此類被前幾任市長作為洪水猛獸的議題,只知道開單取締,但取締了2-30年依然
存在,最委屈的仍然是辛苦的台北市民。」
攤販精進計畫是由黃珊珊在副市長任內著手推動,她12日在臉書談論此事,表示該計畫是台
北市攤販政策的一大改變;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她曾針對攤販被取締的問題提出質詢
,為何不能像南韓首爾或日本一樣,允許攤販可以在某些路段及時段合法做生意?結果馬英
九只回答一句:「我從小到大沒有到攤販買過東西。」而讓她明白,這位市長離百姓太遠,
當然也就無法推動這項政策。
不過,黃珊珊的說法被馬辦反駁。馬辦指出,根據台北市議會公報顯示,當時黃珊珊詢問馬
英九,當上市長後有沒有跟流動攤販買過東西?馬英九表示,「我連買東西的機會都很少,
更不要說流動攤販了」。
馬辦說,當時馬英九的回答意思很明顯,因為公務繁忙,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去買東西。不
知道黃珊珊臉書所言「當時的馬市長只回答我一句,我從小到大沒有到攤販買過東西」,根
據為何?馬辦也指,事實上馬英九從小就跟馬媽媽到市場去買東西,興隆市場買年菜更是數
十年來的固定行程。全台各大夜市和市場,也都可見馬前總統在購買後,應攤商要求留下來
的簽名。
對此,黃珊珊回應,台北市目前推動的攤販精進計畫,針對的是未取得證照,非公有市場內
的攤商,也就是所謂的流動攤販。台大旁邊的公館夜市都是這種流動攤販,既然存在這麼久
,與其取締,不如學學國外,同意他們在某些時段與路段可以合法做生意,甚至我們還輔導
他們器材更新,讓他們更衛生更安全。
黃珊姍表示,當時作為民意代表,認為馬英九不夠了解民生,對流動攤販跟固定商家的理解
也有錯誤,剛好現在有這機會,自己又重看了一次議會公報,更覺得執政者真的不能離人民
太遠,2004年的馬英九聲稱:「我連買東西都很少,更不用說流動攤販了。」
對於馬辦的回覆,黃珊珊質疑,為什麼選舉期間可以去夜市簽名合照,可以四處long stay
,而選後就不能去跟攤販購買呢?了解民生,時刻注意民眾的需求,這可不是選舉期間才該
做的事。
黃珊珊表示,當天公報往下滑,還有一段話更能突顯這問題。時任台北市議員的我提問:「
汪笨湖的廣告很大,每天都在電視上播。你聽了那麼久,知不知道維士比是什麼東西?」
當時馬英九回答:「 維他命。」
黃珊珊指出,要感謝他這段答詢,當時許多新聞都以這段質詢做新聞,也讓政府部門開始正
視含酒精的乙類成藥問題,要求相關產品廣告必須標示警語「本產品含酒10% v/v,服用過
量有害健康,請勿在工作前工作中服用,請至藥房藥局購買。」甚至還建議每日限量為最多
喝三次,每次30到40cc,以免無法提神,反而傷身。
黃珊珊表示,隔了18年,或許對這段印象提出的批評,造成現在用的詞語不夠精確,「但仍
然改變不了當時的我,認為馬市長不食人間煙火的事實,就如同維士比不是維他命,鹿茸當
然也不是鹿耳朵裡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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