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sh990101 (木代)》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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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1月28日酒駕法律已修改並即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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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一定關),再併科罰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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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刑法》關於殺人罪的相關規定:
: 第二十二章(殺人罪):
: 第271條:
: I.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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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致人於死的罪責,還比刻意殺人罪責還低,換句話說,之後都直接開車撞死之後,再
: 喝一口高粱,是不是就可以用酒駕的法則來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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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沒有政府在幫殺人罪嫌解套的八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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