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就想知道
防疫旅館
憑著哪一條法律可以搜查別人的隨行物品
甚至連便當可以喇成噴
然後在那邊跟你講說必要之惡
人家帶菸
跟人家在防疫旅館抽菸
應該是兩回事吧
啊就算退一百步
帶毒品進去好了
請問你要用哪一條抓人家?
毒品防制法有分好幾條
引誘他人吸食 販賣 製造及運輸 持有 吸食
分別都有不同對應的刑責
今天人家毒品被你半道攔截下來
你沒抓到人家當下持有及吸食
請問你要以哪個刑責去起訴人家?
啊對方大可說是你防疫旅館硬塞在裡面然後拍成影片誣賴的啊
請問你要怎麼證明?
如果要這樣講你防疫人員本身就協助運輸毒品 乾脆抓去判一判槍斃算了
今天是防疫旅館不是戒毒所也不是監獄
是潛在病患"在不侵犯自身權益的情況下義務配合"你政府
不是"無條件配合"你政府
搜查別人本來就違反比例原則
啊這行為跟228事件有什麼兩樣
每次228事件小丑都要出來跳一下
228快到了 再看到防疫人員的作為 怎麼好像有種既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