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錢利忠
3.完整新聞標題:
科技業多金男被前女友告性侵 拿出「臨時男友」合約獲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在科技業上班的賀姓多金男子與女友提分手,女友疑似想挽回,與賀男最後一次溫存後,要
求賀男簽約當她的「臨時男友」,否則要告賀男性侵;賀男為安撫她,簽約後陪她出遊數次
,之後就不再理她,氣得她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賀男與女方分手後仍多次陪她出遊
,認為此案只有女方的片面指控,今將賀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賀男去年3月與女方分手,女方前去賀男家中收拾行李時,與賀男發生最後一次
性關係,事後女方不願就此分開,以提告性侵為由,要求賀男與她簽約,當她的臨時男友,
必須陪她出遊,若違約需賠償500萬元。
賀男疑似想安撫女方,便與她簽約充當起臨時男友,剛開始還陪她出遊幾次,之後即不再理
她,氣得她提出告訴,指控賀男與她分手那天,不顧她的意願,強逼她發生最後一次性關係
。
賀男承認分手那天與女方發生性關係,指當天雙方爭吵後又和好,是在自然的情境下發生性
關係;另外,賀男還拿出雙方簽署的合約,證明他還充當女方的臨時男友,只是最後兩人真
的走不下去,這才分開。
檢方查出,2人分手後,女方曾多次邀約賀男出遊,與一般性侵害被害人的反應不符,考量
此案只有女方的單一指述,認定賀男的罪證不足。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36228
6.備註:
男孩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這時代的女孩很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