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表妹大學畢業要來台北工作準備租屋
想說要租社會住宅
但是看了一下申請條件
1.申請人需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家庭年所得需166萬以下並且每人平均61838元/月以下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雙北基隆桃園需無40平方公尺(12坪)以上自有住宅
4.動產限額(含利息、中獎所得等)低於653萬元
5.不動產限額(含土地、田賦、房屋現值)低於876萬元
結果根本租不到
但她家只在桃園偏鄉有一個小小的老公寓兩房
從小一家擠在跟套房差不多大的地方
連兩個小孩的大學學費都要去打工才能付得出來
她說她大學在班上也是最窮的幾個之一了
在我印象中也是從小就覺得他們家超窮的
連衣服玩具都會拿其他親戚哥哥姊姊不要的
可是居然連社宅都不能租
只能去租看起來就不合法的分租套房
這樣看社會住宅是不是其實蠻沒用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