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濫權摸魚 士官長「打小蜜蜂」撤職確定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2-02-22 13:14:59
這其實就是一篇帶風向的文而已
也許是你受理的法扶案件敗訴所以不甘吧
首先你必須要知道一件事情
軍人的懲處是由評議會決議的
評議會中相關的組成相信在研讀 陸海空軍懲罰法
的時候應該能清楚知道
在看相關事證的時候你也能清楚知道組成成員
在這個情況之下
所謂的"法律明確性"就已經不存在行政法院內
只要評議會做出懲處決議的相關調查、事證、宣告、程序都符合規定
評議會做出的決議行政法院是沒有資格推翻的
否則就會變成發回重新評議然後又決議撤職
然後又再提告的循環
簡單來說.你上了法院就只能在這些事項攻防
打法律明確性.....
法扶很辛苦
幫明知做錯事的人辯護也很辛苦
但是工作之外還要替委託人上網帶風向
這真的是太辛苦了
一定要把這篇文章轉貼給你的長官褒揚一下
※ 引述《firewing (夏日脈動)》之銘言:
: 前文束刪,來平衡報導一下,很可惜最高行政法院無意處理法律明確性的問題
: 網路搜尋,就有曾任海軍迪化艦艦長之上校軍官,「逾時回營」「不假離營3次」
: 等事由遭送懲戒,最終決議為「記過2次」
: (公懲會102年度鑑字第12455號決議書)
: 本案為士官長,短暫離營到營門口的攤販用餐約1小時,直接被撤職處分
: 這案件最大的問題,在於軍方對於曠職如何處分,並無明文規範
: 對比公務人員和勞工均有明確規範。
: 註:衛兵司令,其實就是大門口警衛排的執星官,職務不用站哨,
: 就算人不在那裡,也可以交代排副,他的職位沒有站哨一半逃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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