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主人貼心抱懷中 馬爾濟斯遭4犬圍攻「拽下咬死」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吳姓男子去年5月9日清晨騎車牽著4隻狗,經過三多一路151巷時,其中一隻狗竟然撲
向陳姓女子飼養的馬爾濟斯犬「樂樂」,「樂樂」被從陳女懷中拽下後,不敵4隻狗圍攻
,急救後傷重不治;陳女飼養「樂樂」多年,對吳男求償約14.9萬元,高雄地院簡易庭審
理後,扣除吳男已賠償的3萬元,判吳應再給付7萬9千元給陳女。
判決指出,陳女2016年起飼養白色的馬爾濟斯犬「樂樂」,陳女對樂樂呵護有加,去年5
月9日清晨6時許,「樂樂」趁陳女不注意從家中脫逃,陳女發現後到住家附近巷弄找回樂
樂,貼心的將「樂樂」抱在懷中返家。
沒料陳女抱著「樂樂」經過苓雅區三多一路151巷時,卻遭吳男飼養的寵物犬攻擊,其中1
隻狗趁機拽下在陳女懷中的「樂樂」,之後與其他同夥一擁而上,嬌小「樂樂」1狗不敵4
犬,遭攻擊後身負重傷,送往醫院急救後仍傷重不治。
陳女不滿吳男牽狗未將牽繩拉緊,為了把「樂樂」就回,光醫藥費就花了5萬7050多元,
加上喪葬費1500元、診斷證明書費用1000 元、精神慰撫金12萬元等,扣除吳已賠償的3萬
元,要求吳應該再賠償約14.9萬元給她。吳男則反駁是陳女沒管好愛犬,讓「樂樂」跑到
街上,她自己也應該負責。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勘驗附近監視器畫面,陳女將「樂樂」帶回家裡時,是將愛
犬整隻抱在懷中,而不是放任「樂樂」獨自漫步,是吳男飼養的寵物犬,突然攻擊「樂樂
」,還從陳女懷中將「樂樂」拽離,認定陳女並無過失。
法官根據陳女與「樂樂」相處的照片,認為人、狗間已具有情感上的親密關係,精神慰撫
金以5萬元較為適當,審酌吳男已賠償陳女3萬元,判吳男應再给付精神慰撫金、「樂樂」
就醫費用等合計7.9萬元給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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