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競選廣告須申請許可或雜照 新北:違規最高開罰20萬
自由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
今年底將舉行九合一選舉,候選人會設置各式各樣的競選廣告看板、帆布及旗幟,增加曝
光度。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今年初訂定「取締違規競選招牌廣告及樹立式廣告設置執行方式
」,要求設置競選廣告須提前向市府申請許可或雜項執照,廣告物應於投票日結束後7日
內自行拆除。
工務局長詹榮鋒表示,新北市競選招牌廣告的設置,多屬外牆正面式及屋頂樹立式招牌廣
告,應依照「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向工務局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以
懸掛。
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長蔡政勳表示,廣告物分為正面式、地面樹立式、屋頂樹立式與側
懸式等類型,凡競選廣告物正面式縱長超過2公尺、地面樹立式高度超過6公尺、屋頂樹立
式高度超過3公尺、側懸式縱長超過6公尺(不可突出牆面超過1.5公尺),都需申請雜項
執照;在上述規模以下的招牌廣告物,雖然不用申請雜項執照,仍應申請設置許可。
蔡政勳說,申請設置許可較簡單,只要填寫表單,並取得使用範圍內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
,將文件送至工務局即可,申請雜項執照則要有建築師簽證,如接獲參選人未經許可擅自
設置,經市府查獲違規屬實,將依建築法處4萬元至20萬元罰鍰,得連續開罰,並要求限
期改善,屢勸不聽者,命當事人自行拆除,或移請市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協助處理。
工務局強調,隨著選舉日接近,競選廣告越來越多,市府執行違規競選廣告物取締及拆除
行動將不分黨派、不論色彩,只要在重要路段未申請廣告物設立許可,一律依照「新北市
政府取締違規競選招牌、樹立式廣告設置執行方式」逕行取締,呼籲各參選人務必在合法
地點,選擇合格材料製作競選廣告,並委託合格廣告商申請許可,並依規範施工,共同維
護市容。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38683
這樣熱心鄉親贊助的廣告看板要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