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囤房稅調整 大台中不動產公會籲:建築業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22-02-25 09:51:49
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中時 盧金足
3.完整新聞標題:囤房稅調整 大台中不動產公會籲:建築業囤房稅應放寬5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府以落實居住正義,預告囤房稅率最高3.6%,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24日建言台
中市府,囤房稅不該錯殺無辜,針對建築業囤房稅的寬限期應為5年。市府表示,發布囤
房稅修正草案公報,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進入預告程序,為了讓法案更加完善,市府預告
後將舉辦多場公聽會,聆聽及蒐集各界意見。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王至亮表示,建案完工後拿到使用執照,才可以申請水、電
、瓦斯進行交屋,接著開始銷售,市場上可見多數建案銷售期從預售到成屋,銷售期動輒
4至5年,有些偏遠地區中小型建案,由於人口不密集,銷售期可能還要更久的時間。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建議台中市政府體恤建築業經營困境,針對建築業之囤房稅寬限期
可放寬至5年。
市府1月17日發布囤房稅修正草案公報,針對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3戶以
下每戶將按2.4%稅率課徵;4戶以上每戶按3.6%稅率,擬訂配套措施專家學者主張加課
「囤房稅」,囤房稅歸在各縣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由各地方政府視所有權人持有
的房屋戶數,自行戶數級距並訂定1.5%至3.6%的差別稅率。
目前台中市政府所提法案尚需送議會審議,王至亮強調,如何定義囤房要立意明確,不可
錯殺無辜百姓,如5年內買超過3戶者,包括新屋或中古屋才課徵囤房稅,百姓持有5年以
上的房屋應排除囤房之認定。
王至亮表示,住了10至20年的中古屋,甚至是30年以上的老房子都應該摒除,只要是5年
內買超過3戶,就課囤房稅,這樣才不會課到無辜百姓的血汗錢。
政府釋出多項打炒房政策,近期房地產相關政策讓預售屋的銷售受到諸多限制,很多同業
都已改採「先建後售」的模式,王至亮說,有些建案雖然銷售快速,但也有建案餘屋銷售
期長達五六年的,這些餘屋是「存貨」不是「囤貨」。
「台灣一萬一千家建設公司中只有76家是上市公司,其他大多為中小型業者」,王至亮為
建築業發聲強調,資金來源已相對困難,不應該再用囤房稅加重負擔。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指出,民眾自行出租解決居住問題,囤房稅理應排除由於新版囤房
稅排除「公益出租人」,維持以1.2%優惠稅率課徵。
王至亮進一步說明,民眾若有2間房子,1間自住,1間自行出租,已部份紓解民眾居住問
題,理應比照公益出租享有較低的稅率;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亦維持1.5%稅率。
「政府政策不應獨厚特定產業」,王至亮說,民眾只要正當繳稅,向國稅局報備,合法出
租房屋解決居住問題,無論個人或包租代管業者,囤房稅都應予以排除。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224005547-260410
6.備註:囤房稅課太重,要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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