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撿屍性侵醉女硬「走後門」 裸女全身是

作者: RRADA (HIRO)   2022-03-01 15:10:33
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戴志揚
3.完整新聞標題:
男撿屍性侵醉女硬「走後門」 裸女全身是血跳樓求救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王姓男子2020年在新北市某家卡拉OK外見到一名酒醉路倒女子,裝好心要帶她到旅館
休息,進入房間後就強行對女方性侵,過程中又企圖「走後門」肛交,還說「我開了房間
,是不是要讓我爽一下」強行施暴。
王逞慾後又將女方毆打受傷流血,她顧不得裸身衝出旅館,從二樓水塔處往下跳到一樓某
豆漿店求救,王男遭最高法院判4年6月徒刑定讞。高等法院今判王賠償必須賠償80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王姓男子於民國109年4月19日凌晨4時許,在新北市卡拉OK店外,見到
一名酒醉A女倒臥在騎樓處,於是將A女喚醒,表示願送她到旅館休息。
A女進入旅館後直接躺在床上睡著,但王男卻對A女稱「妳睡覺不用脫衣服嗎」,並對A女
稱「我想想也不對,我開房間讓妳休息,你是不是要讓我爽一下」,要求A女脫衣服,A女
遂自行將衣服褪去並強行口交,還喊著「我們來做愛」,隨後對A女進行性侵。
但過程中王男又要求A女對他口交遭到拒絕,立刻當場暴怒毆打A女,同時摔她包包恫稱「
妳休想離開」、「妳相不相信,我會讓妳更難看」,接著威脅A女趴在床上進行肛交,但A
女在恐懼下稱「不行,我沒有肛交過很痛」,王男立刻甩A女兩巴掌,後強行「走後門」
得逞。
接著又將A女拖入浴室內,用蓮蓬頭毆打,導致A女受傷流血,A女因不堪暴力,趁隙裸身
逃離房間,向旅館清潔人員大聲呼救,再由旅館二樓水塔處跳下,因而致其右手肘裂傷奔
逃至旅館旁之某豆漿店後向店員哭泣求救,經店員報警後,警方到場後當場逮捕王男。
王男在審理期間,自稱自己一時失慮,已經知道悔悟還願意用5萬元和解,但高院法官認
為王男毫無沒有可同情之處,審酌王男為了滿足性慾而強制性交,危害女性自主權,判他
4年6月徒刑,最後英經最高院判決定讞。另A女提出民事求償,高院民事庭今判王須賠償
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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