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
台灣政府對房東太好了
缺房對房東的管理能力
導致後面很多財稅健全的制度沒法推下去
說說我自己的例子
之前在美國工作時存夠頭期款貸款買了一個小房子
租金剛好比每月貸款多一點 所以就一直放著不管
ㄇㄚ的勒
以前覺得當房東就是爽
把台灣的觀念帶到美國就會很不爽
我列舉幾個
房租不能亂漲
我的中介跟我說不能隨便亂漲房租, 每年最多漲某個百分比
(2) 不能隨意驅離房客
需要透過法定程序
(3) 疫情期間有好幾個月房客拿到政府發的免死金牌
房客可以不用繳房租或者延遲繳房租
房東你就吞下去吧
所以我個人認為台灣政府不敢得罪房東
首先
房東房租收入繳稅這一塊有沒有徹底 執行
再來限制房租漲幅這種法令你明明可以先立法的
就是怕得罪選票
不要跟我說什麼民主社會市場機制的
你的美國爸爸就是在限制房租漲幅
明明有很多方法可以借鑑參考的
一句衝擊大就可以再爽爽躺平不做事
說什麼會影響到多房者的不拉不拉
是很多人都有很多房子嗎?
可不可以說你圖利特定人士?
躺平爽爽幹等阿共來打房嗎?
被接收之前就騙騙選票混日子
事情做不好就被下架吧 就盯你敢不敢得罪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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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這些公務員不都是競爭激烈考進去的嗎?
應該可以真正做一些有用的事
怎麼做事的方法和態度都是要保平安保選票的